乐文明办〔2011〕9号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乐清市文明单位志愿者“心手相连,治脏治乱”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工作载体,扎实推进我市“治脏治乱、绿化美化”大行动,以实际行动向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乐清市文明单位(含文明服务示范点)志愿者“心手相连,治脏治乱”系列活动,切实发挥文明单位在全社会的带头示范与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互助互爱的人际关系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系列活动在乐成、城东、城南等三个街道率先开展,其它镇、街道相继跟进。 二、活动时间 从2011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组建成立文明单位志愿者队伍 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服务示范点上报志愿者,组建文明单位志愿者队伍,温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必须单独组队,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志愿者数据库 1、对志愿者进行管理、培训、上岗和激励等工作,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交通知识培训,市交警大队就志愿者应掌握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劝导内容、劝导方法、劝导技巧、文明用语、注意事项进行专题讲解。还包括环境清洁方面培训和其他相关知识培训。 2、统一制作发放“心手相连,治脏治乱”系列活动的标识标志,如冠名队旗、红色马夹、帽子、T恤、徽章、红色指挥旗和口哨等。 (三)开展系列活动 乐成、城东、城南街道的文明单位志愿者将组成三支志愿者队伍,即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清洁城市志愿者队伍和爱心放送专业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活动。
1、交通文明志愿服务行动 主要任务:以交通文明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维护公共秩序活动。一是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开展“文明行路”主题宣传,组织志愿者配合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做到从我做起,文明出行”。二是组织志愿者和广大车友开展“文明驾车”实践活动,倡导行车礼让风气。三是组织志愿者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车”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非机动车规范点设置。四是发动志愿者在公交站点,开展“先下后上、文明乘车”引导服务。 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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