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清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现将《乐清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5月30 日
乐清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 “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市投资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创业的现代化城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 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优化城市环境,全面加强城市管理。以治理城市脏、乱、差为重点,本着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原则,切实改善我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等状况,努力塑造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乐清市区要围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三项综合整治行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比照市区整治内容,牵头制定出各自的城镇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好实施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各乡镇面貌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市容市貌整治 1、占道等违章经营整治 (1)加大对占道经营治理力度,杜绝占道经营和倚门设摊现象,各主次干道两侧商铺不论大小一律入室经营;依法取缔市政道路马路市场,严厉打击主次干道的流动经营商贩,确定临时指定经营场所将其分流。 (2)取缔未经审批的露天烧烤、夜市排档,规范次要道路、背街小巷的早餐、烧烤、夜市排档等摊点,定点、定时、定经营范围进行合理疏导。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配合单位:乐成镇 (3)加强沿街洗车行管理,要做到配套设施完善,排水设施达标,杜绝污水外流和占道洗车现象。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设施简陋及存在污染和破坏路面的洗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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