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元 ,籍贯:山东利津 ,中共乐清县第二届委员会书记 ,任职时间:1959年2月-1959年11月 。中共乐清县第三届委员会书记 ,任职时间:1959年11月-1962年12月 。中共乐清县第四届委员会书记,任职时间:1962年12月-1966年7月。
1959年2月,王振元任中共乐清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
11月5日至8日,中国共产党乐清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参加大会正式代表407人,列席代表124人。王振元代表上届县委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的组织的决议》。大会选出中共乐清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6人、候补委员4人和出席浙江省第三次党代会代表8人、候补代表1人。王振元为本届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王洪利、黄义桃、高凤桂、陈清池、李美远当选为书记处书记。
1960年6月,中共温州地委决定:乐清县委书记王振元兼任乐清中学校长,林康西任乐中党支部书记,金大千、陈培汉任乐中副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