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义桃 ,1911年12月生,乐清人,1958年5月-1962年7月乐清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县长,1962年7月-1963年3月乐清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县长。
中共老党员,享受地专级待遇干部,1928年到温州永强以做裁缝谋生;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平阳三门街抗日救亡干部学校学习,学习结束后,受党组织委派到乐清重建党。1946年任中共乐清县柳市、白象区特派员;1949年任黄乐县县委书记兼县长,1982年离休。1986年获温州市落实政策先进工作者称号;1995年被评为浙江省健康老人;1996年被评为温州市优秀党员。
1957年3月 黄义桃任乐清副县长
1962年6月29日至7月5日 政协乐清县第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了政协全国第二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并根据《章程》规定,选举王振元为政协乐清县第一届委员会主席,黄义桃、倪丕柳、吴建中为副主席。
7月1日至5日 乐清县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10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黄义桃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工作。会议认为:由于没有按照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来安排国民经济,片面强调“全党全民大办工业”、“钢铁元帅升帐”,忽视了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过多地抽调了农村劳动力从事基本建设,使职工人数与城镇人口增长过快,超出了农业负担,导致了经济建设失误。同时,还刮起了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干部特殊化),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教训是深刻的。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委委员17人,选举黄义桃为县长,高凤桂、王汝藩、韩士瑞、王玉林、王林、陈忠、倪丕柳为副县长,李东升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2月20日至25日 中共乐清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乐成镇召开,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418人。这次大会是在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基本纠正“大跃进”中的工作失误,经济情况开始好转的形势下召开的。大会的中心内容是: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总结第三届县委工作的经验教训,确定今后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中共乐清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选举王振元为书记,王洪利、黄义桃为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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