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利, 籍贯:山东沾化 ,第四届人民委员会王洪利县长 ,任职时间,1963年3月-1963年12月。 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县长,任职时间1963年12月-1966年4月。
1963年3月 上级对乐清县人委领导班子作了部分调整,任命王洪利为县长,韩士瑞、高凤桂、王林、陈忠、陈清地、倪丕柳为副县长。 11月30日至12月6日 召开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42人。黄义桃代表上届县人民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8人,选举王洪利为县长,陈清地、韩士瑞、王玉林、陈忠、倪丕柳为副县长,李东升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洪利同志系山东省沾化县人,1944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沾化县西王区公所文书、王皮乡党支部书记,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四大队四中队七小队宣传科副科长,浙江省丽水县凤山区委书记,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组副组长、监察处副处长,乐清县委副书记、县长、代理书记,温州市革委会副主任,泰顺县委副书记等职。2010年2月10日在温州逝世,享年87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