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高度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必须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应按照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明确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和各种因素,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各方面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明确长远目标下的近期目标,做到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仍不清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老问题。尽管多年来政府职能历经多次调整改革,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对微观经济运行管得过多、过细。与此同时,行政审批事项还较多,一些行业垄断经营问题比较突出。
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较弱。政府缺位、越位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一方面,在一些政府应当发挥作用的领域还存在“缺位”问题,如市场监管职能在一些地方、领域履行不到位;基本公共服务缺乏质量标准,数量有待增加。另一方面,在一些本应由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存在政府“越位”问题,政府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能,导致政府责任过大、风险过于集中。
政府组织结构不尽合理,协调运行机制时有不畅。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能够明确部门职责,提高行政效率。当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还不十分清晰,财力配置不尽完善;同级政府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个别部门同时承担着审批、执行、监督、评价等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合作、协调机制不顺畅;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尚需进一步加强。
深化改革的重点环节
未来几年是我国深入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现在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