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温州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忠诚履责,恪尽职守,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涌现出一批深受群众称赞和爱戴的人民警察;同时,在推进“平安温州”建设中,也涌现了一大批关心社会治安、支持公安工作的优秀群众代表。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密切“警爱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推进“平安温州”建设,全力服务“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目标,温州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联合组织开展温州市“十佳爱民警察”和“十佳助警市民”评选活动,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推荐。 评选条件:“十佳”民警评选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 评选标准: 1、真诚热情服务群众。宗旨观念强,服务态度好,立足本职真诚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密切联系群众,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在群众中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智勇双全打击犯罪。执法公正,作风过硬,不畏艰险,业务精通,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除暴安良、震慑犯罪、维护治安成效突出的。 3、兢兢业业履行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在平凡岗位和基层一线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开展基础防范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干出不平凡业绩,为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业绩优异者。 表格下载: “十佳爱民警察”申报登记表 投稿地址:wzsjamjc@163.com 评选条件:“十佳”市民评选对象为在温州生活、工作(包括新居民)的城乡居民。 评选标准: 1、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有高度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面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受到严重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大义凛然、积极应对,大力弘扬正气,倡导文明风尚。 2、挺身而出拥警助警。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面对违法犯罪能挺身而出,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消除危害,为维护治安作出积极贡献。 3、热心参与群防群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参与邻里守望、巡逻防范等工作,为社会治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表格下载:“十佳助警市民” 申报登记表 投稿地址:wzsjamjc@163.com 参加方法:评选活动从9月开始到12月结束 1、广泛推荐(9月初至9月30日) “十佳爱民警察”和“十佳助警市民”候选人由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组织逐级推荐、社会团体(群众)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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