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贡献; 5. 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报送材料一式二份,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市妇联权益部(市行政管理中心B606室)。 联系电话:61880760;联系人:陈玮莉、曾宇。
附件:1. 2010年度乐清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 者名额分配表 2. 2010年度乐清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3. 2010年度乐清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乐清市妇女联合会 乐清市教育局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