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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春:声誉震朝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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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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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春(公元1587—1667),字元甫,一字石生,明县城人。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进士,初任广信府(今江西上饶)推官。时黔国公沐某遣属官展祭远祖,恃势强夺国产并朱子怀玉书院,光春鞭挞其属官,又牒上巡抚按察,使被夺之产得全部归还,声誉震朝廷。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擢为御史,弹劾不避权贵。宦官魏忠贤擅权,人皆侧目,光春独抗疏极论忠贤罪恶:“怙宠专权,浊乱朝政,举国莫敢撄其锋”。此疏触恼朝廷,被削夺俸禄。后出为九江兵备。崇祯即位后,历任福建、江西、河南等省藩臬,所至著有政绩。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晋升为左佥都御史。时台谏大臣王聚奎因奏劾陈启新缄默失职而获罪,光春极力为聚奎申救,崇祯帝不悦,光春被罢职归乡,迁居郡城,优游林下。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郑成功大兵围城,城内民乏食,光春与缙绅等出钱购粮施粥,活人甚多。 -----《乐清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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