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0]33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中心区C-c局部地块(乐清市中心区菜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出让面积9712m2,另带征1083 m2 |
商服(菜市场、超市) |
40年 |
<45% |
<1.5 |
≥20% |
<24米 |
1107 |
5535 |
备注:地上建筑面积<14500㎡(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室只做停车及配套设施用房),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中心区C-c局部地块(乐清市中心区菜市场)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乐规建发[2010]204号)。
二、竞买对象为:注册地在乐清市的国有投资公司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6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6日,到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0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2010年10月14日8时至2010年10月28日10时, 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挂牌地点为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基本情况及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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