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D11010501
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瓯北镇Ⅰ201007号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面积:该地块位于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区,东邻为滨河路,南邻为县三丰橡胶鞋有限公司,西邻为县中通阀门有限公司,北邻为五星大道(详见用地图)。总用地面积为1130.15㎡(计1.695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净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130.15㎡(计1.695亩)。
(二)出让地块土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出让地块总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总用地范围外与出让地块相关的基础设施由受让人负责建设。
(三)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要求:
1、1.2<容积率≤2.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2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2、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按照永规建﹝2010﹞148号《关于瓯北镇五星工业区一宗1.695亩工业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有关规定执行。
二、土地用途及产业要求:用途为工业;产业类型为轻工业。生产技术要求、投资强度、税收等其它要求应遵照省市及我县有关规定。
三、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年限为40年。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9.8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1、因瓯北镇道路规划调整等城市建设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所涉及的企业(以永嘉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2、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鞋材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六、获取出让文件和竞买资格时间、办法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一)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可于2011年1月5日起到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三楼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3)获取出让文件。
(二)获取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办法(详细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2月14日下午3点前(节假日除外), 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嘉县公共资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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