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1]16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挂牌出让虹桥镇南村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
坐落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产业
类型 |
建筑
高度 |
建筑
面积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虹桥镇南村 |
42756 m2(另代征22203 m2) |
工业(标准厂房) |
50年 |
≤35%
|
≤1.5
|
15-20% |
电器、电子(科技型企业) |
厂房限高≤24m,综合楼等限高≤30米 |
≤64134m2 |
744 |
3720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①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进行建设;②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文件;③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④项目依法取得土地后,用于电器、电子类科技型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出租标准厂房办公用房;⑤竞得者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
二、竞买对象为:符合产业类型的国有企业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报名时需提供出让地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乐清市经济贸易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7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7日,到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11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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