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第12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万全镇宋桥标准厂房B区等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产业]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出让年限(年) |
土地
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
万全镇宋桥标准厂房B区地块 |
3330 m2 |
工业[标准厂房] |
1.0~2.0 |
30%~50% |
≤20% |
50 |
三通 |
275 |
55 |
2 |
万全镇宋桥标准厂房N区地块 |
8347 m2(另道路带征3581m2) |
工业[标准厂房] |
1.0~2.0 |
30%~50% |
≤20% |
50 |
三通 |
689 |
140 |
3 |
平阳县开发区岳巢村地块 |
18612 m2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减速机械)] |
0.8~2.0 |
30%~50% |
≤20% |
50 |
三通 |
1969 |
400 |
1、项目还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省定环保条件要求;
2、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
三、竞买对象:
以上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如平阳县境外企业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必须于报名前在平阳县境内登记注册与竞买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企业,地块竞买对象必须经平阳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评估通过,其中1、2号地块的竞买人须为县内国有工业投资公司,3号地块的竞买人须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