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2-08-22 来源乐清日报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27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柳市镇黄华堡村(1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柳市镇黄华堡村(1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2〕177号);②建筑面积≤63423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830m2;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③起始价已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和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价(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④该地块属于旧村改造项目用地。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暂定二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初步具备晋升二级资质条件的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明)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若为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该企业也可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4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