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一季度立案11件 ■记者 徐琴微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市纪委(监察局)本级查处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共立案11件,移送司法机关11人。 私分1200多万元 擅自增设季度奖、半年奖及全年奖,发放工资奖金等各类现金补贴1262万余元,目前方某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方某为原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方某和公司3名中层干部商量决定了公司工资福利方案,在该方案未经公司董事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建立绩效考核,所有职工的月绩效工资按基数发放,年绩效工资在年终按基数5-7倍发放,同时任意制定各类补贴,高标准发放。在2005年至2010年6月,该公司对9名(包括方某)工作人员合计发放各类现金补贴1262余万元。 土地整理整倒副乡长 根据举报,天成乡原副乡长林某受贿案前不久水落石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 2003年至2004年,天成乡土地整理指挥部组织对各标段土地整理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审核决算。其间,吴甲和吴乙为了各自承包的土地整理工程在验收审核决算过程中,能得到时任天成乡副乡长、天成乡土地整理指挥部副指挥林某的关照,吴乙找到林某,并答应在领到工程尾款后给林某一定好处。2005年1月28日,吴甲的工程尾款到位后,吴乙代吴甲领取了13余万元,送给林某现金4.5万元。 村官以权谋私 去年11月,一电镀厂和一塑料公司达成协议,将位于乐成镇市岭村的厂房予以转让。为了使厂房转让相关事宜能在村双委及村民代表大会上得以顺利通过,电镀厂负责人赵某通过他人找到时任市岭村党支部副书记的郑某,让其提供帮助,并承诺以介绍费的名义给郑某10万元。去年12月9日,塑料公司负责人妻子郑某将10万元钱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郑某妹妹的银行账户。今年3月10日,市纪委将该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作进一步侦查。 一季度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抓住村级干部换届选举的时机,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案件列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目前已立案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涉案违纪总金额达3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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