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13时许,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的钻石商业广场工地上有一妇女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脱掉衣裤帮老公讨工钱。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部门出动2辆消防车、1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据了解,直到当天15时多,工地有关人员拿来21万余元,该女子确认后,才抱着这些钱爬下塔吊。
我很担心,这位妇女是否会蒙受“讨薪秀”的道义指责,是否会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受到“法律”的惩罚;我甚至也相信,总算把钱拿来了的老板可能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的表扬。总之,在这起事件中,这名有支付能力的老板是不会受到什么处罚的,而这名讨薪的妇女,若不是把事情闹到这种程度,是根本拿不回来本属于她的血汗钱的。
工人干活,须得到工资,乃是社会最基本的准则。如果一个消费者购买商品,不付钱就走人,当这种事情频繁出现的时候,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如果这样,这个社会一天都维持不下去。试想:你开了一家小店,每个顾客都是来吃霸王餐的,你的小店就只能马上关门。拖欠工资与此类似,工人做工,雇主就得支付工资,这个道理难道还需要强调吗?
产业革命以来,确立了现代化大工厂的生产方式,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冲突,成为了一种常态现象。劳资冲突,可谓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西方在现代工业兴起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工人的境况是非常糟糕的。在19世纪的欧洲和1870到1930年的美国,劳资之间的冲突一度非常激烈。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用很大的篇幅对欧洲各地区资本家残酷压榨工人的情形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资本家采取了如雇用童工、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等种种极端手段。
这都是100多年前的事情了。然而,在我的印象中,《资本论》中并没有出现资本家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记载。在今天,上两个世纪的资本家都不曾采用过拖欠工资的手段,真真切切地在我们当下的社会中频频发生。
为什么资本家都不曾干过这样缺德的事?无非是因为,干活挣钱,这是人类社会古已有之的最基本的社会准则,是人类社会的最底线,违背这种底线准则,是不可思议的。而当时的欧洲和美国,基本的法制已经建立,断不允许这种有违底线的行为发生。
可是,在今天的中国,拖欠工资现象如此严重,就如宁波的这起事件,老板是有支付能力的,但他就敢有恃无恐地黑掉工人工资。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由此指责企业主丧尽天良,没多大意思,逐利乃是基本的人性之一,道义上的指责解决不了问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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