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提出: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职工工资翻番。这一目标如何落实,让人期待。 提高工资收入,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是可以通过政府行政命令实现的。但在非国有经济部门,如对于民营企业中的工人和个体劳动者,他们的工资收入是劳资双方协商的结果,政府并不能通过一纸命令让企业主提高他们的工资,政府最多只能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加以约束。而这些群体事实上是社会上的低收入阶层,此次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是提高他们的收入。那么,如何才能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呢? 中国目前初次分配的现状是:最近10年来,中国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已经从10年前的53%下降到近年的41%左右,其中国家税收占GDP的比重在年年增加。因此,提高企业员工的收入水平,首先需要在初次分配上下工夫,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和税收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 提高工人收入,一个最直接的办法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前不久社会各界在热议一个动议,即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即便是提高了起征点,对企业员工的收入提高也有限。减税仍然是必要的,假定财富总额给定了,只有降低税负标准才能提高供劳资双方分配的比例。 第二个努力的方向是改变企业所得与职工所得的比例。具体如何落实这一点,有待在实践中探索。就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地区性的行业工会与企业协会进行集体谈判,是化解劳资冲突、保障劳动者收入正常提升的有效办法。最近武汉市出了一件新鲜事,这个市将45万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一举上浮了30%。近年来武汉市餐饮从业者呈短缺局面,很多餐厅老板表示招工困难。为应对这种状况,劳方代表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与资方代表武汉地区餐饮协会展开了集体谈判,经过长期艰苦的谈判,双方就此达成了协议,将最低工资提升了30%。 这一案例对于改善我国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具有方向性的意义。财富在劳资之间的分配是一个零和博弈,劳动者收入提高了,资本的分配比例就必然减少。决定分配比例的,是双方的谈判地位。提高劳动者谈判地位的途径,是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在劳动力过剩时单个劳动者当然是没有谈判地位的,但要是劳动者能够团结起来和资方进行集体谈判,就有利于形成相对均衡的谈判力量。组建真正由劳动者控制的工会组织,是提升他们谈判地位的惟一途径。 工人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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