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事由: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文,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大量车企及行业协会表示压力巨大(5月29日中新网)。 新规置1.2亿草根于何处 电动车,的确是让人既爱又恨,爱则因为它是便利的交通工具,在堵车时,电动车一飘而过的感觉甚好;恨则因为有人骑着电动车跟开着坦克似的,不管有没有红绿灯,或者有没有人,一往无前,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往往跟电动车有关。本来,电动车是没有啥罪的,没人骑它它不会自己去撞人,偏偏有一些人不遵守交通秩序,但这罪过又让电动车来背了,谁让它不会辩解也不会说话呢?活该当“替死鬼”。 当替死鬼也有替死鬼的好处,毕竟,限制的电动车多了,路上的电动车少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会小。这是简单的比例数学题,谁都会做,四部门肯定也是这么算的,要不人家为何急匆匆地说要淘汰电动车而不是要淘汰不合格的电动车呢? 但是,这个题目其实不是这么算的,无论有多少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跟电动车是没有关系的。 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即便这么多,发生事故的数字还是很少的,如果有兴趣统计的话,相信发生事故的也是那么一些人,这些人把电动车当坦克使。我就有一朋友,先是开着电动车把胳膊撞断了,后来一次因为要撞上大卡而跳车了,结果弄伤内脏,歇了一个月,但他还是不长心眼。 本来嘛,这电动车少点就少点,真要是为大家着想,从公众的生命安全角度出发,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淘汰电动车”的新规一出,为何引发争议呢?原因不难回答。 其一是没有新国标。2009年底,电动车新国标的讨论声音很强烈,但是最终,在2400余家电动车企业、1.2亿电动车消费者以及社会公共舆论的持续关注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暂缓实施新国标。换言之,现在用的是1999年的标准,如今12年过去,以那时的标准来淘汰现在的电动车,显得有点滑稽可笑,其实跟张飞大战岳飞是一个道理,当然让人难受。 其二是绕过民意。你说你要淘汰,那必要的程序问题你走了没?首先是听证,其次是征集民意,再者是吸纳民意,最后才是出台政策。这些常规程序,四部门都不走,说淘汰就淘汰,说暂停就暂停,这叫1.2亿电动车主情何以堪?叫那么多生产电动车的企业如何生存下去?毕竟,电动车是一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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