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背景: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昨天在西安被依法执行死刑。最高法经复核认为,药家鑫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药在作案后第四天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李千帆:应从药家鑫之死记取司法公平的可贵——在一个理性与法制主导的社会,是不会为凶手被处以极刑而拍手称快的。我们更愿意看到的,不是药家鑫之死,而是凭借司法,受害人得到了道义保护,公众树立了司法信念。 @西门不暗:在现行死刑制度未做修订前,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体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以药案为契机,呼吁废除死刑,是文明进程应有之义。关于废除死刑的探讨,刚刚开了头,而不是已经结束。 @魏英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他的人生划上了句号。而惨死于他刀下的张妙,甚至连最后看一眼亲人的机会都没有。悲剧。这是一个极端的人遭遇一个糟糕的制度环境使然。好的制度可以让人承担责任,坏的制度却能让一起交通意外变成恶性杀人事件。撞伤不如撞死的法律问题不解决,药家鑫案只不过是最新的一个悲剧注脚。 @王守心:在中国,废除死刑的最大论据是很多冤案因死刑无法挽回,但这可以改革死刑复核制度,让死刑更加谨慎。如果一概废除死刑,必然会产生很多血亲复仇,到时候会引发更多的悲剧和混乱。 @刁副官:孩子很可惜,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一次偶然的事故由于孩子把握不当变成了故意杀人,给后人引以为戒。深情慰问药家鑫父母,后半辈子没有孩子的生活将度日如年。更深情地慰问张妙的家属,她的灵魂终于在天堂可以安息了。看到这个结果,我为两个家庭的破碎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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