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过程中,强制要求村民出钱粉刷外墙,就是新添的凭证。所以,农民被迫“上楼”,不过是官员以往的逻辑的发展而已,只不过,这一次是赤裸裸地撕去了披在农民身上的权利外衣。宪法规定,土地有两种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从宪法来看,农村集体对于土地拥有完整的权利,农民完全可以对官员迫使他们“上楼”说“不”。但是,实际上集体土地所有权只是一种虚幻的权利,因为对于集体土地的征用根本没有法律可依,加之村委会往往听命于地方政府,更何况,司法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根本无法制约政府权力。在这新一轮的“造城”运动中,在“土地财政”的血盆大口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终于结结实实摔落在地下。
农民被赶进楼,权利摔下楼,这一铁的事实再次告诉我们,纸写的权利,无法敌过权力的蛮横,没有具体的法律作出实施规定,没有现实中的权力进行制衡,便是宪法上保障的权利又如何?最后,我友情将陈锡文的话免费送给各路官员“你真是了不起!将来出了问题哭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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