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其他方面制度的配合和支撑;否则,市场自由交换秩序得不到保证,就会出现混乱,权力的介入还会造成“丛林法则”支配市场,使整个经济变成了一个寻租场。本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交易主体自由而平等,且不存在外部性,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通过交易达成的价格,就能够有效地把资源配置到应该到的地方去。但是,交换是需要秩序的,是需要透明的规则和公正执法来保障的。所以,经济和政治这两个方面的改革应该配合起来推进。
我们的改革就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从一个由行政权威控制的计划经济转变成一个自由交换的经济;另一方面,就是从行政命令支配的经济,政府机关和党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大的命令经济,转变为一个规则透明、公正执法的法治经济。
政府有责任提供由透明规则和公正执法构成的市场秩序,但是,有一部分官员认为,其中没有太大的牟利空间,他们更愿意做微观决策。这样,就出现了腐败问题。可以说,这是偷换了政府职能概念。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活动,那么,事情就完全颠倒了。这是我们现在遇到的最大的危险。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的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问题是政府应当起什么作用?政府还是应该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其最主要的内容,是稳定的货币发行和稳定的价格水平,这个稳定价格是指稳定价格总水平不是指个别产品的价格 ,但是,这里常常发生混淆:政府不去管住货币发行和稳定物价总水平,而是管个别商品的价格,什么东西一涨价,政府就加以管制。这样,就会破坏市场通过相对价格变化有效配置资源的基本机制。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行政干预的功效,长期的目标应该是建立有限的、责任的、法治的政府。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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