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条款也涉及或适用于互联网管理。上述法律法规在推动和规范我国互联网建设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来看,有关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还比较薄弱和滞后,不适应我国信息化发展和维护公民在网络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要求,《决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得民心、顺民意,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惯例。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正会同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并于今年6月至7月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决定》的出台必将推动《办法》进一步完善。从2011年底开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城市开展了微博客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亿用户完成了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实践证明,这一工作有利于微博客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也为实行网络身份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经验。
这位负责人强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作为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担负着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责,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各省、区、市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和各类网站学习领会《决定》,认真贯彻《决定》,确保《决定》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建设一个文明、安全、可靠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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