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君
在我居住的这座镇上,有一位姓徐的清代藏书家,他曾把自己的书房命名为“菜香书室”,这名字俗得有味,有点把精神的东西物化的感觉。后来见到一本地方文献,有人将“菜香”改为“菊香”,雅是雅了,但擅自改名到底是不够厚道。再后来读到明人鲍山编的《野山博录》,发现有一种香草称“莱”,所谓“菜香”云云,也许就是“莱香”之讹。这一发现,让我忽然又觉得那个姓徐的读书人原来是没有幽默感的。相反,有人把他的书房误写成“菜香书室”,倒是很别致的。
大约是在一九九六年吧,我有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书房,但煞风景的是,它与厨房只有一板之隔,也就是说,要进书房须经过厨房。我一度把自己那间书房称为“第二厨房”。因此,我的厨房中时常飘过一脉抽象的书香,而书房中则偶尔也氤氲着饭菜的世俗之香。进一户人家的厨房可以了解其生活的品味,而进一户人家的书房则可以了解其灵魂的品味。我以为。
有些书我们并不一定要翻看,放在枕边,闻一闻书衣的气味,就会有一种满足感。所以我要说,用眼睛读书是不够的,还得学会用耳朵,用耳朵读书是不够的,还得学会用鼻子。我的一位朋友说自己每次用手指触摸书脊时,就会感到缕缕书香嵌入每一条指纹,他那份愉悦是一般读者难以领略的。我也是一位趣味主义者,有时对一本书丧失阅读兴趣,并非由于它的内容很糟糕,而是因为捧读那本书时手感不太好,或者是不习惯闻那种气味。这就像我们对待某种食物。
面对书本,我们通常恨不得把它连同饭莱一起吞下。因此,我们也就不难于理解那些吃书的傻瓜,那些荒唐透顶之徒。唐朝的张籍迷恋杜甫的诗,曾取杜诗一卷,焚成灰烬,用膏蜜和起来,囫囵吞下,以为从此可以改换肝肠。《以西结书》第三章写到了“食卷”一事,据说那本神赐的书吃掉之后,口中就会像蜜一样甘甜。埃塞俄比亚皇帝门奈克二世也有“食书癖”:每逢生病时他总要吃几页《圣经》,书居然比药物还灵验。据说有一次他得了重病,竟吃掉了长达四十七章的埃及《圣经·列王纪》。我有时也会在吃饭时带一本书,但我还未疯狂到把《菜根谭》之类的书也同时咽下去。
对于书籍,我一向喜欢甜咸杂进:古典诗词犹如普鲁特反复提到的马德莱娜饼干,只须那么一点,就足以令人深深回味;读《夜航船》、《世说新语》、《幽梦影》如咂口香糖,咂过即吐出,以作朋友间的谈资;像西塞罗、培根、蒙田以及英国浪漫主义时期和维多利亚时期的随笔、中国“五四”时期的若干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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