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在增加。泄愤主要是发泄对当官的、有钱人的不满,宣泄心中的愤恨。工人、农民去组织活动,他有一个利益诉求,他需要什么是明确的。泄愤,我认为没有明确的利益诉求,主要是一种对社会不满的宣泄。而且这种宣泄与网络、传媒科技结合在一起,所以带来了一些的确是可能所谓的不明真相也好,非常容易带来社会爆炸性的问题,一个很小的事情突然发生就带来了问题。这种问题的发生,需要我们非常认真地思考。
第三个问题是骚乱,骚乱和泄愤之间又不一样。社会骚乱关键性的问题是攻击的目标随意放大,针对了一些根本无关的目标。泄愤也砸商店,但都是与这些事件本身有关的商店,而骚乱则不同,管你有没有关,都破坏。
这些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中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到底从哪方面来解决?我认为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个方面,要有社会公平。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对社会不满?就因为社会公平出现了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是两方面:第一是所谓的分配不公,一批弱势群体越来越感觉到生活水平下降。第二是机会不公,实际上机会公平可能更重要,怎么样使底层的人有一种往上走的通道,这是目前老百姓那么愤恨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最近的调查发现,老百姓对于一两个贪官可能不是那么恨,但是在这种不公中间,对弱势群体利益的剥夺,你拿了我的东西,拆了我的房子,我就更恨你。这种恨通过现代科技,特别是网络,变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解决社会不公。
第二个方面,与我们国家建设密切相关,就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呢?司法地方化。现在一个地方,只要你是市委书记,要拆老百姓的房子,法院不敢立案,不敢判,判了也不敢执行。书记管着帽子,市长管着票子,政法委管着案子,这是司法目前最大的问题。怎么样使它公平、公正?我们要提出司法独立性的问题。现在司法独立不能提,一说司法独立,大家马上想到三权分立。我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能不能提出一个新观念,就是司法制衡。所以我最近提出几个看法:第一,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中级法院的人、才、物完全脱离地方党政。为什么是这两级?因为这两级关系到老百姓的,老百姓的案子一般到这两级就差不多了;第二,在国家层面下,在各省派出巡回法庭;第三,撤销地方政法委,地方政法委直接干预司法,已经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第四,主审法官定期流动。做一个折衷的手段,法治建设应该先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