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在今后的五年乐清城市管理工作将以创建程序规范、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管理科学的乐清城市管理品牌为目标,着力推进和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长效化、精致化、人本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发展水平。现结合乐清发展实际,制定如下规划:2012-2016年期间,构建以“4-4-4-7”为标志的城市管理框架体系,即以建立四大运维体系为抓手,以实施四大战略举措,落实四大保障措施,实施七大重点突破,稳步推进乐清城市管理工作。
一、建立四大运行体系
综合协调、法律法规、考核评价、公众参与是组成城市管理运行和维护体系的四大方面,也是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运转、提升管理成效的四个要素,必须不断加强运行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综合协调体系。建议要在目前城管办的基础上建立综合协调体系,包括高层面的协调指挥机构,以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建立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之间、行业内部的协调机制,真正实现城市管理横向到边无盲点、纵向到底无遗漏。因当前文明办承担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市民素质等诸多繁重的职能,如要全面、深入、细致地介入城市管理,需在人员、力量上增配强配,独立运作,方可在城市管理这一重要领域发挥重要职能。根据市、街道两个管理层面不同的功能、特点和管理幅度,强化以市级决策、综合协调与监管职能为核心,街道属地管理、专业部门职能履行为重点,街道操作执行为基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的城市管理责任平台。完善“两级管理、三级网络”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界定市、街道、社区的三级管理职能。在城市管理上,全市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深化以管理重心下移为特征的属地管理机制。完善城市管理例会、重大问题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建立标准法规体系。进一步推动和参与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的修订完善,建设系统全面、相互衔接的法规支撑体系。着重参与调研与法规框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管理标准、技术规范等,尽快实现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议制订出台《乐清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完善《乐清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