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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书院的前尘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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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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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不派民间一力,不募士人一钱,则拙令樽节羡耗而成之也。 在唐传鉎改建梅溪书院之前,梅溪书院断断续续经历了宋代的乡村书院、明代的名人祠堂附设书院两个阶段,至此而进入第三个阶段,即规制完整的官办民助县级书院。虽然我们现在还找不到梅溪书院规制方面的原始文本(同治年间梅溪书院毁于太平军之手可能是造成资料阙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仍可凭借零星文献资料归纳出它的几个异于前梅溪书院的特点: 一、以官办为主。不仅建院决策出于地方长官,改建工程及日常祭祀、维修、膏火等费用也主要由政府负责,后来同治年间重建时则吸收了民间人士捐资。书院设董事会,董事由地方士绅代表组成。 二、建立了山长(乾隆后称院长,习惯上仍称山长)负责制。此前,无论是王十朋时代的梅溪学馆还是明代王十朋祠堂附设书院,均无山长之设。山长负责书院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教学,同时也是书院的主讲。山长由知县在征求地方人士的意见后提名聘任。首任山长徐炯文即由唐传鉎延请。 三、清代书院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官学的功能,在延请山长和招收生徒上都以科举为指向,梅溪书院亦不例外。如在选聘山长时,要考虑其人须有科举功名,有些书院甚至规定要有举人以上资历。梅溪书院没有这样严格,但从已知的十几名山长看,基本也都有举人或贡生身份。生徒条件未见明文规定,从一些有受学梅溪书院经历的人士来看,在学时大都有普通生员资格。但梅溪书院并不以科举为唯一目标,它更强调德业文章,强调培育健康人格,这与王十朋梅溪学馆的办学精神一脉相承。唐传鉎在《梅溪书院记》说: 功成而延梅溪公主入祀,乃告诸生曰:“若非尔邑德业文章之先师乎?未有梅溪之前,何所待而为梅溪,既有梅溪之后,何所待而不为梅溪?语梅溪于乐清,似乐清以梅溪重,人亦各以梅溪重。然与其人倚梅溪以为重,何如人人自为梅溪之更重;与其乐清以一梅溪重,何如乐清以人人为梅溪之更重!夫移风易俗,类非吾俗吏之能也,而发前徽启后进,深切著明,亦吾有司之事也。若乃安凡近,忘高远,使风会日流,而德业文章之盛终莫余觏焉,亦尔多士所急引为己羞也。”多士乃奋然勃然,余亦欣然述其端的而为之记。 唐传鉎在这里提出了“立人”问题,希望乐清学子要立志高远,人人都做王十朋,以达德业文章之盛。 四、书院的三大功能(讲学、藏书、祭祀)齐全。据唐传鉎《梅溪书院记》,梅溪书院藏经阁(即藏书阁)占两大房舍,“延义学师修明经术居其中”,便于教师备课和钻研学问。书院藏书功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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